智能手機成癮量表(SPAI)的開發和驗證(2014)

公共科學圖書館之一。 2014 Jun 4; 9(6):e98312。 doi:10.1371 / journal.pone.0098312。

林YH1, 昌LR2, 李YH3, 曾HW4, 郭TB5, 陳SH6.

抽象

目標

本研究的目的是根據智能手機的特殊功能開發自我管理的量表。 證明了智能手機成癮清單(SPAI)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方法

從12月283到7月2012共招募了2013參與者,完成了一系列問卷調查,包括根據中國網絡成癮量表修改的26項目SPAI和幻影振動和振鈴綜合徵問卷。 有260男性和23女性,年齡22.9±2.0年。 進行了探索性因子分析,內部一致性測試,測試再測試和相關性分析,以驗證SPAI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還探討了每個子量表與幻像振動和振鈴之間的相關性。

成績

探索性因素分析產生了四個因素:強迫行為,功能障礙,退縮和耐受性。 重測信度(組內相關度= 0.74-0.91)和內部一致性(克朗巴赫α= 0.94)都令人滿意。 四個分量表具有中等到較高的相關性(0.56-0.78),但是與幻影振動/振鈴綜合症沒有相關性或相關性很低。

結論

本研究提供的證據表明SPAI是一種有效且可靠的自我管理篩查工具,用於研究智能手機成癮。 幻影振動和振鈴可能是智能手機成癮的獨立實體。

人物

引文: Lin YH,Chang LR,Lee YH,Tseng HW,Kuo TBJ,et al。 (2014)智能手機成癮量表(SPAI)的開發和驗證。 PLoS ONE 9(6):e98312。 DOI:10.1371 / journal.pone.0098312

責任編輯: Jeremy Miles,美利堅合眾國研究與開發公司

收稿日期: 十月18,2013; 公認: 四月30,2014; 發布時間: 2014 年 6 月 4 日

版權所有: ©2014 Lin等。 這是一份根據條款分發的開放獲取文章 知識共享署名許可,如果原始作者和來源被記入貸方,則允許在任何媒體中不受限制地使用,分發和復制。

資金: 這些作者沒有報導的支持或資金。

利益爭奪: 作者宣稱沒有競爭利益存在。

簡介

隨著智能手機的日益普及,智能手機的過度使用已經成為一個重要的社會問題。 “智能手機成癮”可以被視為一種技術成癮形式。 格里菲思 [1] 在操作上將技術成癮定義為涉及人機交互的行為成癮,並且本質上是非化學成癮的。 類似的行為模式,網絡成癮,已被分類為“精神疾病診斷和統計手冊”中的一種“物質相關和成癮性疾病”,5th版(DSM-5) [2]。 可以想像,非物質成癮從已確定的物質成癮的診斷標準概念化,以提供生物 - 心理 - 社會背景和綜合成癮模型的方向。 [3], [4]。 例如,我們確定了五個因素,即寬容,戒斷,強迫症狀,時間管理以及網絡成癮中的人際關係和健康問題 [5].

智能手機不僅提供“手機”,相機,遊戲和多媒體播放器的便攜功能,還提供數千個具有可用互聯網的移動應用程序(app)。 因此,智能手機成癮的一些症狀可能與網絡成癮的症狀不同。 最近的一項研究探討了智能手機成癮的六個因素 [6]。 它建議將智能手機成癮概念化為多維結構。 但是,在該研究中,受試者的年齡範圍相對較大(18至53歲),女性居多 [6]。 此外,還有先前研究中“容忍”和“退縮”的定義 [6] 與DSM中的不同 [2]。 不同的是,眾所周知,網絡成癮在大學生中最為普遍,男性是其重要的風險因素之一 [7],通常與濫用藥物共存 [8]。 需要進行更多的心理測試,以測試智能手機成癮儀器的結構有效性。

移動電話的幻象振動和振鈴,一種間歇性的感覺,即手機被認為是振動和振鈴而不是,在普通人群中普遍存在幻覺。 我們之前的縱向研究表明,兩種綜合徵與醫學實習期間的壓力有關,嚴重的幻像振動和振鈴與焦慮和抑鬱有關。 [9]。 然而,手機的兩種新現象,即“幻影振動/振鈴”和“智能手機成癮”之間的關聯是未知的。

這項研究的目的是根據網絡成癮的特徵和智能手機的特徵,開發一種自我管理的量表,並確定智能手機的成癮者。 我們假設智能手機成癮有許多方麵類似於互聯網成癮和物質成癮,例如寬容,戒斷,強迫行為和日常生活功能障礙。 智能手機成癮量表(SPAI)是在Chen互聯網成癮量表(CIAS)的基礎上專門設計的,它具有組織良好的五因素結構。 這項研究檢查了可靠性並驗證了新建立的智能手機成癮量表的結構有效性。

方法

来临嘉宾

從12月283到7月2012,台灣北部兩所大學的電氣工程系和計算機與通信工程系共招募了2013青年。 招聘策略基於這些學生中智能手機使用的潛在更高滲透率。 所有智能手機的學生都參加了這項研究。 其中,260是男性,23是女性,年齡22.9±2.0。 該研究得到了台灣大學醫院的機構審查委員會的批准,該委員會放棄了參與者書面知情同意的必要性,因為這些數據是匿名分析的。 所有臨床研究均按照赫爾辛基宣言中的原則進行。

SPAI的發展

兩名合格的精神病學家,林和張,在物質相關障礙和網絡成癮方面經歷了修改26項目陳網絡成癮量表(CIAS)的“智能手機成癮”評估。 Lin在Chen的許可下對CIAS的修改版進行了心理測量研究,其中通過探索性因子分析確定了5個分量表。 [5]。 “互聯網”一詞改為“智能手機”。 該措施的普通話中文版由專家小組最終確定。 最終修訂包括以下內容:(1)項目4和6被2項目有問題的手機使用問卷的語義相似項目3和12所取代 [10],因為僅使用“智能手機使用”代替“互聯網使用”(2)就無法說明原始項目。 由於使用智能手機的獨特性,第21項,即“過馬路時查看智能手機; 在秤的末尾添加了“在開車或等待時弄亂智能手機,導致危險”(3)。 對於第23項,句子從原來的“我養成減少睡眠以使更多時間上網的習慣”修改為。 為“我養成了使用智能手機的習慣,睡眠質量和總睡眠時間減少了。” (4)對於第25項,將句子從原來的“我由於使用互聯網無法在平時吃飯”改為原來的句子。(3)和(4)是根據智能手機的便攜性與通過計算機的“傳統”互聯網使用。 要求參與者以4點李克特量表對項目進行評分,其中1 =完全不同意”,2 =“有些不同意”,3 =“有些同意”和4 =“非常同意”,因此SPAI總分從26到104。

幻影振動和響鈴問卷

為避免對受訪者產生偏見,調查問卷簡單地說:“我們要求您參與有關手機的研究。”問題包括被訪者是否在過去三個月內經歷過幻影振動和振鈴 [9], [11]。 對於那些報告幻象振動或振鈴的人,我們還問他們在四點李克特量表上有多麻煩,即1 =“沒有幻影振動/振鈴”,2 =“根本不麻煩”3 =“有點麻煩” ,根據先前的維度方法研究,4 =“煩人”或“非常麻煩” [9].

統計分析

所有統計測試均使用Windows的SPSS 15.0版(SPSS,美國伊利諾伊州芝加哥市)進行。 對總樣本進行描述性統計,以顯示參與者的人口統計學特徵。 通過探索性因素分析,使用主成分因子估計方法和傾斜的promax旋轉,檢查了SPAI的結構有效性。 相關矩陣的有序特徵值的scree圖用於確定提取的因子的適當數量。 使用大於0.30的因子加載來確定每個因子的項目。 類內相關性用於重新測試的可靠性,Cronbach'sα用於內部一致性的計算。 證明了分量表(因素)與體模振動/振鈴之間的皮爾遜相關性。

成績

SPAI的因子結構

本研究中SPAI的總分從26到82(平均值:51.31±11.77)。 因子分析結果如下所示 表1。 提取了特徵值超過1的四個因子,一起解釋了整個量表的57.28%。 使用Kaiser-Meyer-Olkin測試26項目規模的總體取樣充分性,並報告了高值的0.93。 該 pBartlett試驗的價值小於0.001,這表明因子分析是合適的。

縮略圖

表1。 智能手機成癮量表(SPAI)的因子分析。

DOI:10.1371 / journal.pone.0098312.t001

內部一致性和重測信度

Cronbach總分的阿爾法值為0.94,而“強迫行為”,“功能障礙”,“退縮”和“寬容”這四個因素的阿爾法分別為0.87、0.88、0.81和0.72。 我們還招募了85名參與者,以檢查SPAI及其4個分量表的為期兩週的重測信度(類內相關性),得出0.80-0.91(p

智能手機成癮與幻象振動/振鈴之間的相關性

表2 揭示了SPAI的四個分量表具有中到高的因子間相關性(0.56-0.78)。 幻影振動與SPAI的任何子量表都沒有顯著的相關性。 幻象鈴聲與“強迫行為”和“功能障礙”的相關性非常低,但與“退縮”或“容忍”無關。

縮略圖

表2。 智能手機成癮量表(SPAI)和幻像振動/振鈴綜合症的分量表的相關性,平均值和標準差。

DOI:10.1371 / journal.pone.0098312.t002

討論區

我們在CIAS的基礎上開發了SPAI,並通過探索性因素分析建立了四因素結構:強迫行為,功能障礙,戒斷和耐受。 Ø你的研究結果表明,智能手機成癮有幾個方面與DSM-5中與物質相關和成癮性疾病相似。 這些分量表顯示出良好的內部一致性和可接受的2週測試 - 再測試可靠性。 智能手機具有互聯網連接,便攜性和實時通信的優點。 因此,智能手機成癮的症狀可能與網絡成癮的症狀不同 [5] 或“有問題的手機使用” [10]。 例如,從原始項目修改的項目25“我不能沒有智能手機使用的食物”屬於CIAS中的“時間管理問題”因素,被歸類為SPAI中的戒斷症狀。

“強迫行為”一直被認為是成癮的核心,並且被廣泛用於酒精依賴的個體 [12] 和網絡成癮 [13]。 項目7,“雖然使用智能手機已經對我的人際關係帶來了負面影響,但在互聯網上花費的時間仍然沒有減少”,強迫行為中最高的因素加載涵蓋了與之前研究中決策問題最相關的兩個症狀有問題的手機使用 [10]。 它表明,即使成癮的個人意識到負面後果,也無法停止強迫性使用智能手機。 SPAI中的“強迫行為”包括原始CIAS中的四個因素,即寬容,退縮,強迫和人際與健康問題。 這些項目還涵蓋了“日常生活干擾”,“積極預期”,“退出”,“過度使用”,“寬容”中的相同項目,但智能手機成癮量表(SAS)的“面向網絡空間的關係”中沒有這些項目。 [6]。 它不僅意味著症狀從計算機變為智能手機相關,而且還意味著不同樣本中進一步分類的可能性。

“功能障礙”包括(1)有問題的手機使用問卷中的五個相同功能障礙項目中的四個,(2)三個與CIAS中的“時間管理問題”和3項目24相關的睡眠問題相關的項目“增加智能手機上的時間”和“達到與以前相同的滿意度”。 睡眠相關問題的亮點與我們之前研究中的夜晚與強迫性互聯網使用之間的關係是一致的 [13]。 流行病學調查不僅顯示了互聯網使用本身,還顯示了“屏幕時間”影響睡眠 [14]並且生理學研究指出藍色發光二極管影響晝夜系統 [15]。 證據在智能手機成癮中以同樣的方式解釋。 兩個項目,12和24,在“功能障礙”和“強迫行為”中具有交叉加載。 由於智能手機成癮的症狀可能導致“功能障礙”,因此存在交叉負荷。

“退出”中六個項目的項目2,4和16來自CIAS中的相同提款項目。 項目2和4也對應於SAS中的提取因子的項目19和23。 此外,25項目類似於相應的項目“將我的智能手機帶到廁所,即使我急於趕到那裡”也在SAS中。 它描述了智能手機由於其便攜性而獨特的退出症狀。 在項目14中,“大開眼界”也出現在SAS中,但強調了與社交網絡的連接。 眾所周知,酒精依賴患者早上會戒菸,因此需要喝一杯作為“大開眼界”[16]。 由於智能手機的便攜性和互聯網的可訪問性,“大開眼界”是智能手機成癮中一種重要且更頻繁的戒斷症狀。 19項目“感覺在我停止使用它之後再次使用我的智能手機的衝動”在“功能障礙”和“退出”之間存在交叉負荷。 一般來說,物質的戒斷症狀並非“停止後”。 考慮到智能手機使用中的這種特殊戒斷症狀,我們在“退出”中更喜歡這個項目。

因素“容差”在SPAI中有三個項目,但前兩個項目中的因子加載非常高。 容差被定義為在智能手機上使用越來越多的時間,這與DSM中的容忍概念相同 [2] 但不同於SAS中“始終嘗試控制自己的智能手機使用,但始終無法控制”的定義 [6]。 然而,非常有趣的是,容差因子在SPAI和SAS中具有最低的特徵值 [6]。 智能手機對網絡成癮或物質使用的容忍度的不同表現值得考慮。 自智能手機使用以來,個人在其社交網絡中交換了越來越多的信息。 像大量使用大麻的人一般不知道已經產生了耐受性 [17],智能手機成癮的耐受症狀可能很少被識別出來。 當所用物質與其他物質混合時,單獨使用歷史記錄可能難以確定耐受性 [17]。 該研究的所有參與者都使用計算機中的智能手機和互聯網,例如,他們可以通過兩種方式登錄社交網絡。 因此,應該通過輔助信息報告容忍度,例如項目1,即“我被告知不止一次我在智能手機上花了太多時間。”然而,作為先前流行病學中有問題的手機使用的第二個流行症狀調查顯示,“耐受性”可以區分手機使用功能障礙者和無功能障礙者 [10]. 證據表明,耐受是一個有意義的症狀。 容差因子在原始CIAS中具有最少(四個)項 [5]並且相對缺乏“繼續使用相同數量的效果顯著減弱”的概念,這也是DSM容忍度的一個重要方面 [2]。 在下一個版本中,應添加該概念。

我們認為智能手機的幻像振動和振鈴綜合症是基於極低相關性的智能手機成癮的獨立實體。 即使在SAS中的六因素結構中,幻象振鈴也不能歸入任何因素。

與以前的研究相比 [6],這項研究有三大優勢。 首先,參與者是男性占主導地位的大學生,這是實質和網絡成癮中風險最高的群體 [7]。 其次,SPAI的四因素結構更加符合四個組成部分,即過度使用,退出,容忍和負面影響,所有互聯網成癮的變體共享 [18]。 第三,我們在DSM中使用了容忍和退出的標准定義,而不是簡單地總結了同一因素內所有項目的描述。

在解釋我們的研究結果時,應該注意幾個方法上的限制。 首先,所有調查都是自我報告的,需要更客觀的方法來檢查並發有效性。 例如,應用程序記錄了實時智能手機使用的頻率和持續時間 [19], [20]。 其次,樣本只包含大學生,這限制了研究結果的推廣。 未來的研究需要評估該儀器在一般人群樣本中的心理測量特性。 第三,公差因子中只有三個項目,應該擴展以使結構更穩定。 最後,作為該領域的試點研究之一,本研究的理論基礎相對不足。

總之,本研究的結果證明SPAI是一種有效且可靠的自我管理篩查工具,可用於識別智能手機成癮。 DSM中與物質相關和成癮性疾病的一致分類意味著智能手機成癮中“成癮”的屬性相同。

致謝

我們感謝廖玉德先生,陳玉潔女士和陳英哉的技術援助。

作者貢獻

設想並設計了實驗:Y。Lin。 進行了實驗:LRC Y. Lee HWT。 分析數據:TBJK SHC。 貢獻的試劑/材料/分析工具:LRC。 寫了這篇論文:Y。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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